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区分局国土空间规划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4-04-02 15:4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主体为设区的市、县(市)、乡镇人民政府,故分局无此项工作职能,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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