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人民政府2021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8 09:54信息来源:潘集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市委,市政府:

2021潘集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暨平安安徽建设等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不断健全,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有效发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区教育局、区税务局、区卫健委等单位实行告知承诺事项61项。积极推进“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按照《潘集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完成区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先后两次开展权责清单及时动态调整,共涉及4个部门6项权责事项。

二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30批次,其中联合抽查3批次、信用等级任务抽查16次,覆盖企业170户,并依法进行了公示。稳妥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在进一步扩大简易注销范围的同时进一步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至20个自然日,2021年共办理企业简易注销88户。

三是持续实施民营经济上台阶行动计划,全区共有各类市场经济主体24640户,比2020年增加5666户,其中民营企业增加4133户;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民营企业达61家,其中亿元以上有7家。强化重诺守信,深入开展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清理整治,全区2020年以来清偿欠款39719.35万元。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区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份,其中今年以来备案审查2份,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制度刚性和备案审查的震慑作用进一步提高。

二是强化各主体部门的协同联动作用,组成工作专班,先后开展了与实施民法典相关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废止工作、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区已备案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没有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形,并及时报送了清理结果。

三、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全年共审查行政重大决策77份,出具法制审查建议77份,有力地保障了政府决策的合法性。

二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有关制度,截至目前,全区各党政机关共配备法律顾问25人。2021年,全区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向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151条,法律顾问助推依法行政的积极作用有效发挥。

四、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截至目前,全区共有法制审核人员43人,各行政执法单位已全部建立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目录并公示,涉及事项1413,社会监督和自我监督进一步强化。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以各行政执法单位为主要阵地,有针对性的强化有关业务法律法规知识的储备和运用,全年各执法单位开展法律知识培训48次,参学人员达625人次,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是落实禁捕执法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渔政执法队伍,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捕捞行为。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行动31次,清理违规网具412张,没收垂钓渔具186支,销毁涉渔船只4艘,长江“十年禁渔”管理机制有效落实。

四是扎实开展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今年以来,共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城市建设、建筑施工等隐患排查253次,排查出安全隐患1110条,并及时全部整改到位,我区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五、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多元矛盾纠纷机制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潘集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年活动方案》,强力推进全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年活动,建立矛盾纠纷研判会商制度,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强化综治中心(矛调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大调解格局趋于完善2021全区调解矛盾纠纷445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4%

二是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稳步推进田集街道2个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扎实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和积案化解工作,2021年共化解重复访36件。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我区开庭行政诉讼案件18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涉及区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共计14件,已经审结11件,其中胜诉8件,改判2件,被判决履行补偿职责1件。目前,二审在审案件3件。

四是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打、防、管、建”等工作举措,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六、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和落实到政府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坚持一手抓全面从严治党,一手抓高质量转型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奋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将廉政教育、提醒、约谈、函询、诫勉作为干部监管的经常性手段,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身边的人”。

三是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全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全区城市建设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情况、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等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分解落实了区政协关于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的若干建议,全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是深化政务公开,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主动及时发布各类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3453条。提升政务热线服务质效,收到的12345热线交办件1650件,均及时规范答复。

七、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大力推进“一事一次办”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异地可办,企业开办、居民身份证办理等业务实现全城通办;设置长三角“一网通办”专窗,可办理涉企事项19项、个人事项7项;34项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推出“一件事”栏目29个、上线集成服务主题60个。

二是推深做实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机制,实现社保金融、综合办税、个体登记等事项自助办理,自助终端覆盖全区;7×24小时政务服务地图运行有效,实现了移动端、电脑端、窗口端、自助端可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对事项申报条件、材料等48个要素全部实现了格式化、标准化。

三是大力推广使用“互联网+监管”系统,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工作有效推进。

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区推进依法行政办为贯彻落实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精神,专门建立了创建省级法治示范区工作台账,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责任主体,并序时推进。在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我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20余篇;8月份,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组来潘督察时,就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10月份我区被推荐为代表淮南市承接中央法治政府督察组来淮督察区。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先后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2次,各党政机关自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81次,参与人数达1128人次,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广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全区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学习贯彻氛围。

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区法宣办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了许多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法治宣传活动,印发了《潘集区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宣传月工作方案》,明确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主题,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展民法典进乡村、进家庭、进机关等宣传活动34次,进一步提升了民法典的知晓率和运用率;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46次,并通过融媒体向全社会推广,受众群众达124944人次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进一步得到提升

九、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在以上成绩取得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一是个别单位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不够细致。二是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少数单位学法的深度、广度和熟知度不够高。四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的不够到位。五是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整改、抓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重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基本功能,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公信力。

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对职责范围内法治建设任务的研究,及时解决法治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以创建省级法治示范区为抓手,统筹推进我区承担的创建全国法治示范市各项任务,压实建设责任,精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集中力量强化薄弱环节,持续巩固建设成果。

三是量化领导干部学法任务,区政府带头落实学法计划,每年至少安排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和2次法治专题讲座。各单位要科学制定学法计划,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及业务法规政策。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进一步巩固学法成果。区法宣办要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督促各单位学法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各行政执法主体要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细致地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信息。在办公场所设立执法监督岗,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服务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信息。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通过培养一批、购买一批、招录一批等方式,不断壮大法制审核队伍,提升法制审核质量,储蓄法治建设力量。

五是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及时发布重点普法目录,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充分发挥区法宣办的协调、指导、督促、考核作用,推动全区普法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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