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潘集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推进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03-26 08:30信息来源:潘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年3月25日

    点:潘集区人民政府七楼

发布单位:区卫健委

发 布 人:潘集区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吕国涛

发布主题:关于潘集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新闻发布会议程:

一、区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吕国涛介绍潘集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推进工作的指导原则。

(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疫苗接种。

(二)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和免费接种原则,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受种者。

    (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二、答问环节

(一)提问:潘集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推进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2021年6月20日前,全区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完成 40%以上常住人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任务。

(二)在完成上半年接种任务的基础上,我区各乡镇街道根据国家老年人以及基础性疾病患者接种方案,做好分阶段疫苗接种工作衔接。

(二)提问:潘集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推进工作是如何组织实施的?

(一)摸底登记

1.摸底责任单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村(居双负责。总体原则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通知督促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包含已退休职工),不管单位性质如何,由单位负责摸底并上报至属地乡镇街道指挥部,乡镇街道汇总上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散居人员由村(居)委会摸底,乡镇街道汇总上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摸底登记工作要责任到人,最终摸底登记要涵盖所有行业,各行业涵盖所有单位,各单位涵盖所有人。各行业、单位、乡镇街道要和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建立联络人制度和双向反馈制度,负责解决接种全过程出现的问题。

指挥部联系人:朱玉龙,18305542172。

2.摸底对象

18-59岁人群,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聚集居住人群、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60岁以上人群及基础性疾病患者,为下半年接种安排做准备。

两个年龄段人群分开登记。

3.上报要求

乡镇(街道)于2021年3月26日前将首次摸底数据报告至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摸底工作要不断完善,摸底表实行周报制,每周一上报。

(二)合理规划布局,满足接种需求

为推进接种工作,根据区目标人群分布实际,按照市级提出预期目标任务数,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能力进行综合测算,倒排工期,分解细化阶段性接种任务。同时,在综合评估我区现有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基础上,根据接种任务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单位,配足配齐人员和设备设施,向社会公示接种单位信息,按照就近方便、高效服务的原则,引导群众就近接受接种服务。

应按照每个接种台及每名接种人员每小时接种服务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安排5个工作日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标准,结合分阶段接种任务测算和设置接种台,接种点设置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辖区内预防接种门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种点在保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和其他疫苗常规接种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放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2.全区共设置45个接种台。市五院、北方医院在区文体活动中心设置区集中接种点,共设置20个接种台(每10个接种台),潘三医院接种点设置2个接种台,高皇镇中心卫生院(博爱医院)设置3个接种台,其余乡镇卫生院(田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2个接种台。

(三)加快接种进度,限期清理库存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区疾控中心要认真清理排查我区疫苗库存情况,除预留必需第二剂次数量疫苗用于保障接种衔接外,尽快组织对库存的疫苗进行接种。

(四)完善信息化建设,提升储存运输能力

各接种点要同步完成免疫规划信息系统部署,全部纳入疫苗电子追溯平台管理,配备必要的信息化设备(如电脑、打印机、扫码枪、身份证读卡器、核签仪等)。接种点在接种完成后当日及时将接种个案信息和疫苗出入库等信息上传至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确保接种数据不脱漏,疫苗全程可追溯,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区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要结合本阶段接种需求和我区冷链现状,提高配送效率,做到每周冷链运转不少于 1 次,降低冷链储运压力。接种单位配备必要的冷链设备(冰箱、冷藏箱、温度监控设备等)。

(五)强化异常反应监测,落实救治保障措施

指挥部安排专门力量,依法依规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依托医疗救治保障专家队伍,加强对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技术指导。区指挥部将所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划分为若干区域,落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对口负责责任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同时增加救护车配备。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及时识别、立即处置在接种现场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点要设置专门的异常反应急救处置室,保证救治环境独立、私密,确保备有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

(六)开展人员培训,保障接种安全

结合我区规划新增的接种台数量,做好接种人员补充工作,明确人员来源、专业和数量要求,每个接种点应保证至少1名健康询问、登记(含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登记和报告操作人员)和知情告知人员,每个接种台1名接种人员,至少1名专职疫苗管理人员,至少1名留观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医师。要加强新增接种人员专业培训,确保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对接种单位承担疫苗接种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要通过线下(面对面)方式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接种组织实施技能、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处置、接种信息系统的操作、接种信息报送、公众沟通与宣传等。

(七)扩大宣传引导,强化舆情监测处置

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正面宣传,增强群众对国产疫苗的信心,使全人群接种意愿保持在合理水平,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形成合理预期。同时,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密切监测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防炒作不良反应等疫苗话题。对因管理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问题和负面舆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潘集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推进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全力以赴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完成预期接种任务。

(二)增加经费保障。区财政局保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经费:疫苗储运费、材料印刷费(告知书、各类登记本等)、区疾控中及接种单位信息化设备和冷链设备购置费。

(三)把握时间节点。要把握五月份是接种第一剂次和第二剂次衔接的高峰期,提前谋划预留接种时间。同时要统筹合理安排接种人员和医疗救治保障人员轮班轮休,保障医务人员足够休息,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体力,防止疲劳引起工作差错。

(四)强化督导检查。实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日报告、周调度制度,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对工作进展缓慢、服务质量不高的接种,增加督导调度频次,针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要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阶段性接种任务。


科室名称:潘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张美林

联系电话:4984345

通讯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田集街道长江路南500米政务新区大楼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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