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潘集区副区长曹多杰:解读《潘集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6-04 16:34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潘集区副区长曹多杰对《潘集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具体如下:

《方案》在哪种背景下出台的?

答: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府办秘[2021]14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点,结合潘集实际,区消委会起草了《潘集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

《方案》制定的意义是什么?

答:逐步解决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消防基础设施欠缺、消防组织不健全等问题,努力实现城中村消防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逐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城中村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方案》修订出台经历了哪些过程?

答:结合我区实际起草文件初稿,社会征集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经常务会议列席单位会签、政府办和司法局审核、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等工作,提请区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后于2021年6月2日印发。

《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2021年底,全区45%的城中村完成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22年底前,全区75%的城中村完成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23年底前,全区城中村全部完成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 一是做好城中村消防安全改造。结合文件要求,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二是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分组、分片区逐家逐户实施“敲门”行动,集中开展防火巡查和宣传培训,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三是严查违章搭建。严禁各类私自搭建、擅自加建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规范出租屋管理。源头管控出租屋,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要求的,在未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前,一律不允许出租。已经在使用中的出租屋,重点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并指导、监督出租人、管理人、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做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五是实施“路改”。为了保障城中村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消防救援车辆能够快速抵近处置;六是实施“水改”。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满足消防车吸水需要;七是实施“线改”。规范建筑物内外线路敷设,实现强弱电分离,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等违章用电行为;八是实施“气改”。规范居民安全用火,严禁使用“明火”;九是实施“技改”。对体量较大的建筑物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规范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十是加强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推广落实“楼长制”,加强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工作,登记建档;十一是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根据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十二是加强消防宣传培训。组织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场紧急避险与自防自救能力。    实施步骤是:一是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进行调查摸底;二是2021年4月至2023年6月开展集中攻坚;三是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进行总结验收。

《方案》保障措施以及下一步打算是什么?

答:一是严格落实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责任制,逐步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将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经费纳入分级财政预算,确保转款专用、绩效使用。

二是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针对城中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治理。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及时沟通,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三是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针对城中村、老旧住宅火灾特点,组织发动村(居)委会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广播、组织义务流动宣传队等形式,把消防宣传深入到社区单位、住宅区,切实提高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科室名称:潘集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
联系电话:19955462883
通讯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黄河路与齐云山路辅路交叉口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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