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潘集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
2021年7月 30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及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潘集区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根据普查结果,现将潘集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主要普查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基本情况
(一)人口总量
全区常住人口[2]为32607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5684人相比,减少69607人,下降17.59%,年平均降幅1.92%。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3]119288户,集体户3424户,家庭户人口为317490人,集体户人口为858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为2.6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44人。 二、 乡镇人口有关情况
(一)乡镇常住人口
表2-1 各乡镇常住人口
地区 |
常住人口数 |
比 重[4] |
||
2020年 |
2010年 |
2020年 |
2010年 |
|
潘集区 |
326077 |
395684 |
100.00 |
100.00 |
田集街道 |
83409 |
82073 |
25.6 |
20.7 |
高皇镇 |
28060 |
39666 |
8.6 |
10.0 |
平圩镇 |
30532 |
30681 |
9.4 |
7.8 |
泥河镇 |
23303 |
39650 |
7.1 |
10.0 |
潘集镇 |
25375 |
38585 |
7.8 |
9.8 |
芦集镇 |
34101 |
47743 |
10.5 |
12.1 |
架河镇 |
18083 |
22683 |
5.5 |
5.7 |
夹沟镇 |
20203 |
26577 |
6.2 |
6.7 |
祁集镇 |
14516 |
16520 |
4.5 |
4.2 |
贺疃镇 |
25551 |
26291 |
7.8 |
6.6 |
古沟回族乡 |
22944 |
25215 |
7.0 |
6.4 |
单位:人、%
(二)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各乡镇中,田集街道常住人口增加,增加1336人。其他乡镇常住人口均有所下降,其中,高皇镇减少11606人;平圩镇减少149人;泥河镇减少16347人;潘集镇减少13210人;芦集镇减少13642;架河镇减少4600人;夹沟镇减少6374人;祁集镇减少2004人;贺疃镇减少740人;古沟回族乡减少2217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 170367人,占52.25%;女性人口为155710人,占 47.75%。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1.53下降到109.41 。下降2.12个百分点。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1828人,占22.03%;15-59岁人口为193014人,占59.19%;60岁及以上人口为61235人,占18.7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7678人,占14.6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5.4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1.99 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21 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94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2576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149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137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232人上升为489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988人下降为 790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7928人下降为4339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4743人上升为28021人。平均受教育年限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4]由8.14年提高至8.27年,提高0.13个百分点。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8714人,与2010年的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5]由7.01%下降为5.74%,下降了1.27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6]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7948人,占45.3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78129人,占54.63%。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7个百分点。
七、流动人口[7]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8]为61707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9]为42803人,流动人口为18904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4350人,省内流动人口为 14554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0555人,增长49.95 %;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1581人,增长 101.69%;流动人口减少1026人,下降5.15%。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总项和分项之和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全区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为 74437人,16-59岁人口为 190405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8]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9]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