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潘集区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审核工作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田集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切实解决我区各类群体的住房困难,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淮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淮保办[2020]5号)文件精神,我区积极贯彻落实,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时间节点
各单位须严格遵照时间节点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3月25日-4月25日 申请受理、初审、信息系统录入
4月26日—5月10日 完成初审及信息系统录入工作
5月11日-5月18日 初审审核公示
5月19日-5月26日 街道、乡、镇复审
5月27日-6月4日 街道、乡、镇复审公示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市住房保障部门印发了此次申请登记工作的宣传公告,请各乡、镇、街道进行张贴公示,并拍照留存张贴电子档案,做好政策宣传、咨询解答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
请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把审核关,实事求是,避免优亲厚友;对需要社区、乡镇出具情况说明的必须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出具,禁止弄虚作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信息录入、纸质公示,并保存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