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金融办等4部门《关于印发<淮南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淮府金〔2016〕106号)、《关于印发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潘政办秘〔2017〕7号)和《关于印发<全区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开展“套路贷”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潘金函〔2019〕6号)等精神,制定本细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套路贷”和非法集资工作,及时发现“套路贷”和非法集资线索,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淮南市潘集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淮南市潘集区财政局、淮南市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我区实际联合出台。
四、工作目标
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套路贷”和非法集资工作,及时发现“套路贷”和非法集资线索,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主要内容
整个细则分为六个方面。即一、总则;二、奖励条件;三、奖励标准;四、奖励程序;五、监督及保密管理;六、附则。
六、创新举措
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设定三个等级举报奖励,本细则奖励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由区财政局先行支付,年底通过财政结算扣回,确保专款专用。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二是强化实施;三是注重奖励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