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基本民生-政策解读】《潘集区关于做好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19 14:48 信息来源:潘集区人民政府 浏览: 字号:

一、起草背景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的通知》(民办函〔2020〕40 号)、《关于印发〈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民务函〔2020〕101 号)精神,按照《关于开展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行风行动专项行动的通知》(淮民务〔2020〕12 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按照“正行风、树新风”总体要求,进一步改进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温馨的服务。

三、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婚姻登记工作实际情况,经局领导上会讨论、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并成立了行风建设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行风建设相关工作,以及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0554-2168116、0554-2168100)。

四、工作目标

通过不断加强行风建设,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婚姻登记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主要任务

1、切实把“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贯穿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努力打造责任担当、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婚姻登记工作队伍。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开展婚姻登记工作。

3、打造优质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良好办事环境。

4、严格执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7〕92 号)有关规定,严禁收取婚姻登记费和婚姻证书工本费,严禁乱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六、创新举措

打造独立的婚姻登记服务场所,科学设置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颁证厅、婚姻家庭辅导室、档案室等功能服务区。

加快部门间信息共享,及时增加必要的智能设备,提高婚姻登记的便捷化和准确性。

七、保障措施

1、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自查自纠。

2、完善举报投诉制度。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4、注重舆论宣传引导。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围绕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社会关切等方面深刻反思剖析原因,逐一研究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人,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内部管理,把事后查处变为事前监督,堵塞不正之风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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