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贺疃镇创新廉政制度、清新基层作风

发布时间:2017-09-14 00:00 信息来源:潘集区人民政府 浏览: 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的监督,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向村延伸,推动基层党组织作风转变,营造廉洁、文明、和谐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潘集区贺疃镇创新廉政监察制度,发展出特有的派驻村纪检监察员制度,通过五种举措保证制度的落实,为推动本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一是做好人员选派。纪检监察员的选聘是做好派驻村纪检监察员制度的关键一步,因此纪检监察员要由思想政治觉悟高、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有群众基础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派驻村纪检监察员从镇党政机关及下属部门在职在编人员中的中共正式党员中选拔。经镇个人申请、支部推荐、镇纪委考察、镇党委审批后下达任命文件。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派驻村纪检监察员不从事村具体工作,在镇纪委领导下完成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和开展所驻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监察工作范围为村务、党务、财务公开的形式内容以及村两委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情况。

三是理清工作方式。派驻村纪检监察员通过列席会议、查阅资料、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等方式,加强对于权力运行和决策的监督,并且通过定期与驻村主要领导谈话,了解村两委廉政勤政情况。

四是严把管理考核。镇纪委成立“中共贺疃镇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村纪检监察员工作室”,对派驻村纪检监察员统一管理,并建立起常态化、制度化的对派驻村纪检监察员的考核管理,包括日常监督台账、每月的《驻村纪检监察员工作情况登记表》、定期例会、半年一次的所驻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报告以及年终考评。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的管理,严肃对纪检监察员的管理考核,确保纪检监察员能够把工作做实做好。

五是深化工作要求。派驻村纪检监察员要提升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建立村纪检监察员派驻制度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镇纪委监督责任有力抓手,目的是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增强监督合力。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贺疃镇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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