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变更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复,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现将项目计划予以公告,详细情况见附表。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潘集区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刘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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