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6-07-30 09:25 信息来源:潘集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石坚 通讯员 张伦 浏览: 字号:

7月29日上午,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曾健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广举、刘涛、曹云霞、陈多阳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区长吴科娟子,区人民法院院长朱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旭炎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会议选举欧冬林同志为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了《潘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全面回顾了我们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系统总结党的建设宝贵经验,深刻阐明了新征程上党的使命任务,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把学习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学细悟核心要义,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紧密结合人大监督、人事任免、决议决定、联系群众等法定履职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实效。

会议强调,审议通过的《潘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理顺任免环节流程,明确各方工作权责,进一步健全了我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机制,为实现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融合提供了制度保障。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工委室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任免流程规范,严格按照办法开展任免工作,强化任后监督,常态化开展述职评议,做实任免工作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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