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四个为民”解民忧 主动作为显担当

发布时间:2025-09-18 08:34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陈霞 浏览: 字号:

近年来,潘集区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法治为民、服务为民、担当为民、基层为民”的工作理念,以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的实际行动,不断破解民生难题,增进人民福祉,彰显新时代司法行政部门的使命与担当。

坚持法治为民,彰显服务民生温度。将法治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法治保障体系。一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资源,打造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二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更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重点关注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法律需求,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三是优化法律服务流程。推行“减证便民”举措,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推广“线上办”“预约办”“上门办”,努力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效率。

坚持服务为民,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将服务为民作为工作导向,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一是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深入社区、乡村、企业,针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动争议、医疗事故等常见多发矛盾,开展常态化排查调处,努力将风险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二是提升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宪法、民法典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推动法治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三是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与帮扶。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管和适应性帮扶,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规范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落实就业、就学、社会救助等政策,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担当为民,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将司法为民作为根本理念,主动将司法行政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组织人员深入辖区中小企业,为其提供“法治体检”、法律咨询、合规审查等服务,防范法律风险。二是保障政府依法决策。严格履行政府法律顾问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职责,确保政府行为于法有据、决策科学民主、程序正当合法,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基层为民,夯实法治建设根基。将基层为民作为重要着力点,推动法治力量向下沉。一是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辖区村(社区)培养1128名“法律明白人”,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二是开展“法治体检”专项行动。组织人员为辖区65家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法治体检,帮助防范法律风险。三是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已建成国家级示范点3个,省级示范点12个,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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