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俗称的“电动车白牌”是处于过渡期电动车的临时牌照,白牌电动车有规定的时间限制,由于白牌电动车部分指标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相关标准,为保障市民电动车的相关权益,根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实施前购买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通行标识。临时通行期限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年,设区的市可以就具体期限作出规定。取得临时通行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在临时通行期限内上道路行驶的,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临时通行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根据《条例》要求,我市白牌电动车使用期限截止到2024年6月。在过渡期内,大多数白牌电动车也基本进入报废阶段,为将车主损失降到最低,交警部门建议车主可以自行通过废品处理、以旧换新换购等方式进行处置,减少经济损失。在此,潘集交警温馨提示:请广大市民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型,积极申领号牌并依规悬挂,安全守法出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