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源〔2023〕8号)文件中第三项“依法高效办理许可”中第七项“规范许可内容”规定,核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内容应当包括用地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四至范围及拐点坐标、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建筑退让等,以及建筑风格、色彩、朝向等风貌管控要求。农村村民住宅一般为2层,原则上不超过3层,层高不超过4米。如有还有疑问请拨打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分局电话0554-498920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