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会精神,第一时间回应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恶臭异味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潘集区整治恶臭异味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9日。
网上渠道:潘集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栏目:https://www.panji.gov.cn/content/article/11259003269
联 系 人: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秦芝
联系电话:0554-4974181
邮 箱:417948010@qq.com
《潘集区整治恶臭异味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于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9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在此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