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潘集区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潘集区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征集时间:2023-10-23 00:002023-10-29 00:00 反馈时间:2023-11-10 15:12 征集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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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夹沟镇人民政府(湿地所在乡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分局、潘集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意见,对照意见建议进行了完善。根据有关规定,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反馈。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9日。

书面反馈意见可当面提交或以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提交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并同时提供联系方式。

网上渠道:潘集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栏目:https://www.panji.gov.cn/content/article/11258990085

公示内容(范围图及矢量数据)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0554—4972520

通讯地址:潘集区政务新区民生大厦712室

附件:1.潘集区一般湿地基本信息统计表

      2.潘集区一般湿地位置图

 

 

 

潘集区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2023年10月23日

 

一般湿地基本信息统计表
单位:公顷
序号 县(市、区) 湿地名称 所在乡镇 总面积 四至范围 湿地面积 保护方式 保护管理
西 总计 河流水面 湖泊水面 水库水面 坑塘水面 内陆滩涂 灌丛沼泽 沼泽地 沟渠 保护管理机构 责任主体
1 潘集区 黑河湿地 夹沟镇 0.4 116.987779, 32.785291 116.985738,  32.785707 116.987779, 32.785240 116.985738, 32.785758 0.4 0.4 一般湿地 潘集区林业中心 夹沟镇
备注:保护方式是指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森林公园、国家公园、水源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


2、潘集区一般湿地位置图


征集已结束!

网友意见

    征集结果

    反馈时间:2023-11-10 15:12 反馈标题:湿地所占面积与耕地面积有重叠

    《潘集区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9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在此期间收到单位意见1条;是关于湿地所占面积与耕地面积有重叠问题,现已采纳相关意见,特此说明。

    潘集区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