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夹沟镇人民政府(湿地所在乡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分局、潘集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意见,对照意见建议进行了完善。根据有关规定,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反馈。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9日。
书面反馈意见可当面提交或以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提交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并同时提供联系方式。
网上渠道:潘集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栏目:https://www.panji.gov.cn/content/article/11258990085
公示内容(范围图及矢量数据)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0554—4972520
通讯地址:潘集区政务新区民生大厦712室
附件:1.潘集区一般湿地基本信息统计表
2.潘集区一般湿地位置图
潘集区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2023年10月23日
一般湿地基本信息统计表 | ||||||||||||||||||||
单位:公顷 | ||||||||||||||||||||
序号 | 县(市、区) | 湿地名称 | 所在乡镇 | 总面积 | 四至范围 | 湿地面积 | 保护方式 | 保护管理 | ||||||||||||
东 | 西 | 南 | 北 | 总计 | 河流水面 | 湖泊水面 | 水库水面 | 坑塘水面 | 内陆滩涂 | 灌丛沼泽 | 沼泽地 | 沟渠 | 保护管理机构 | 责任主体 | ||||||
1 | 潘集区 | 黑河湿地 | 夹沟镇 | 0.4 | 116.987779, 32.785291 | 116.985738, 32.785707 | 116.987779, 32.785240 | 116.985738, 32.785758 | 0.4 | 0.4 | 一般湿地 | 潘集区林业中心 | 夹沟镇 | |||||||
备注:保护方式是指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森林公园、国家公园、水源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 |
2、潘集区一般湿地位置图
《潘集区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9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在此期间收到单位意见1条;是关于湿地所占面积与耕地面积有重叠问题,现已采纳相关意见,特此说明。
潘集区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