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家园物业费

来信人: 杨**** 来信时间:2023-03-21 15:51 处理情况: [已回复] 问题类型: 投诉
潘集区幸福家园经济适用房属于国家保障性住房,住的是低收入群体。淮南宏晔物业从每年240元一直涨到419元。田家庵的经济适用户,73平方的才241元。十几年人家一直没涨价。我们小区要申请业主委员会,区房管所说我们小区特殊,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既然不能成立,那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立就需要相关部门领导去协调和关注。你们政府是为社会谋发展谋幸福的,你们也要关注一下我们心声。69平的房子(还是经济适房,一年物业费419,这合情吧,合理吗)。如果你们觉的合情合理,那我们就要申请办理业主委员会。国家现在有明文规定每个小区都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我们不能因为和廉租房在一起,就不能享受我们的合法权益。

回复

回复时间:2023-03-22 14:38 回复单位: 区住建局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经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后,回复如下:
1、由于幸福家园经济适用房与公租房同在一个小区内,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比较复杂,我单位已安排专人与市局对接保障房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2、我单位已约谈了幸福家园经济适用房物业企业负责人,要求物业企业提升服务品质,加强物业管理及小区保洁、保安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如还有疑问可联系0554-497676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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