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幸福家园物业费的问题

来信人: 杨**** 来信时间:2023-03-15 17:29 处理情况: [已回复] 问题类型: 投诉
淮南市宏晔物业上涨物业费,合不合理,合不合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我国物权法和住建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物业管理费的涨价,必须征询广大业主同意。《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物管费涨价召开业主大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会议形式,一种是书面形式,投票就属于书面形式的业主大会。物业费调整以后,要重新和业主签定物业合同。

回复

回复时间:2023-03-16 17:17 回复单位: 区房管所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经我单位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后,回复如下:接帖后,我单位工作人员及时联系该小区物业负责人,经了解,该小区收费行为是经过区相关部门审核备案的,有收费许可的。我们要求该小区物业企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收费手续,出具正规收费单据,收费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同时,我们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加强宣传力度,加强巡逻、保洁频次,提高优质服务。如还有疑问可联系0554-497676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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