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8-05-18 09:27 信息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资委) 作者:中小企业局 浏览: 字号:

各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流程,提高项目审核效率,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支持制造强市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淮经信产业〔2018〕51号)和《淮南市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审核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特制定以下申报说明,请按规定做好项目初审工作。

一、注意事项

  1. 资质证明:申报企业须提供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文件、省级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文件、市发改委出具的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企业的证明(三者提供其一即可)。
  2. 银行性质:申报单位贷款银行必须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地方性商业银行(不含各类财务公司)。
  3. 贷款性质:企业贷款合同必须为一年期或以内流动资金贷款(不含展期、循环贷)。
  4. 贴息区间:考虑到淮府〔2016〕13号文已对2017年1-4月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本次贴息区间为2017年5月1日-12月31日(以结息单时间为准)。
  5. 贴息金额:每户企业当年累计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含13号文件2017年1-4月份已贴息金额)。
  6. 贷款要件:每笔贷款必须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银行借据复印件、结息单原件。
  7. 资料要求:

项目申报资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蓝色封面,按照《申报资料目录》规定顺序胶装成册,各项内容间用红色隔页分开,并在隔页上注明目录名称。

每笔合同必须按照贷款合同复印件—银行借据复印件—结息单原件顺序装订,结息单原件必须按时间顺序粘贴在A4纸上(正反粘贴,每面2张)。

电子版申报材料要与文字资料保持一致,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相关附件文件名必须按照《申报资料目录》规范。

    二、申报资料目录

1、资金申请表;

2、申请支持制造强市建设若干政策项目资金承诺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

5、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文件或市发改委出具的纳入2017年度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企业的证明;

6、××××年××××银行××××万元贷款(借款合同号××××)

附:贷款合同复印件、银行借据复印件、结息单原件;7、××××年××××银行××××万元贷款(借款合同号××××)附:贷款合同复印件、银行借据复印件、结息单原件;

……

 

 

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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