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支持制造强市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8 09:16 信息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资委) 作者:产业政策科 浏览: 字号:

淮经信产业〔2018〕51号

 

各县区(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市建设若干政策(修订稿)的通知》(淮府〔2018〕9号),按照市经信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市建设若干政策(修订稿)实施细则的通知》(淮经信产业〔2018〕26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支持制造强市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本次开展以下类别项目申报:

1.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2.支持高端制造

3.支持智能制造

4.支持精品制造

5.支持绿色、服务型制造

6.支持创新制造

7.支持争创标杆

8.支持开拓市场

(二)开展2018年度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产品认定、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工业精品认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认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开展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本次贴息区间为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每户企业当年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含淮府〔2016〕13号文件已贴息金额)。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市建设若干政策(修订稿)实施细则的通知》(淮经信产业〔2018〕26号)组织申报材料,向所在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提出申请。各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联合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报送推荐文件各两份,电子版发送58576645@qq.com。

(二)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经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经信委。申报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电子版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三)有关附件按以下要求填报:

1.附件1、附件2所有申报单位均需填报;

2.附件3、附件4由申报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的单位填报;

3.附件5由申报对标诊断资助的单位填报。

(四)各县区(园区)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申报项目,于5月31日前报送推荐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未按要求在省经信委“企业云服务”平台正常上报数据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六)各类别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6。

(七)联系人

市经信委产业政策与规划科 吴月娇  6678302,

市财政局企业科 汪晓芳  6667813。

 

附件:

1.资金申请表 附件1.doc

2.申请支持制造强市建设若干政策项目资金承诺书 附件2.doc

3.淮南市工业投资项目设备补助资金申请表 附件3.doc

4.已购置设备清单 附件4.xls

5.淮南市企业对标诊断活动申请表 附件5.doc

6.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6.xls

 

 

淮南市经信委                                      淮南市财政局

2018年5月11日

 


附件:附件6.xls

附件:附件5.doc

附件:附件4.xls

附件:附件3.doc

附件:附件2.doc

附件: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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