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检察院检务工作区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8 09:34 信息来源:淮南市政府采购网 作者:xxzx 浏览: 字号: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潘集区检察院检务工作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PDL201808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淮南市鑫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陈洞路9-7

成交金额:人民币368950元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郑亚强(组长)、曹政炬(业主)、李云玲

采购人名称: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淮南市潘集区

联系人:曹主任    联系方式:13905542099

采购机构名称: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南市金地环球港后师院公寓楼

项目负责人:孙工   联系电话:18009640305

收费标准:按采购代理合同规定计取;收费金额:5534.25元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淮南市金地环球港后师院公寓楼2号楼2单元2403室,联系电话:1800964030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潘集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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