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生委“五项承诺”深入推进“阳光计生”工程
|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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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推行政务公开。公开办事依据、程序结果和各种收费项目标准,按季度定期公开生育、节育和计划外生育处罚情况。二是简化办证审批程序。实行一孩生殖健康服务证登记发放制度,符合条件的育龄群众持法律有效证件到乡镇(街道)计生办即可办理;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育龄夫妇,经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批材料合格后,20日内报区人口计生委审批,不予办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符合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育龄群众持有关审批表和证明材料即时办理。三是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人口计生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的发生。四是落实免费服务项目。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生殖健康服务证》;农村育龄妇女免费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免费提供优生优育咨询和妇科病普查,科学开展出生缺陷干预。五是兑现各项优惠政策。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三项制度,对落实绝育措施的双女户家庭,每户一次性发放扶持发展资金4000元。截至目前,全区已打卡发放奖、特扶和奖励资金14.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