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田集街道,区直各单位,驻潘有关单位:
2008年,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驻潘有关单位按照区文明委要求,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根据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考评结果,区委、区政府决定,授予潘集镇等8家单位为“2008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奖励受表彰乡镇各5000元,奖励受表彰单位各3000元,授予李华广等29名同志为“2008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各奖励200元。
区委、区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出积极贡献。各单位、各部门要向受到表彰的单位、个人学习,振奋精神,奋力拼搏,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为加快潘集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2008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潘集区委
潘集区人民政府
2009年5月20日
2008年度全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名 单
一、2008年度全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名单(8家)
潘集镇、祁集乡、芦集镇、架河乡
区市容局、市交警三大队、区建委、区交通局
二、2008年度全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名单(29名)
李华广 董正立 魏 亮 金 莅 杨秀红 王 鹏
聂士灯 许 昆 李士中 吴如信 曹 荡 高思俊
徐 山 王怀利 何春福 张传昌 平纯鼎 姚 伟
许多好 张传金 苏 华 张全亮 赵守花 陶福峻
贾贤传 岳 旭 戴冠礼 张颖华 陈军生
主题词:文明创建工作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决定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