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17〕243号)要求,潘集区被列入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着重围绕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经验,为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发挥示范效应。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基本原则

紧密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编制适用性广、科学性高、操作性强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以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为重点,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到基层政府的所有政务领域和服务事项。

工作目标

2018年7月前,完成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经验,为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发挥示范效应。

试点范围

根据市政府有关通知安排,潘集区作为市级试点单位,围绕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 编制政务公开
    事项目录
    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要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7﹞24号)要求,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公开内容。
  • 编制政务公开
    事项标准
    要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公开标准要覆盖该事项“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公开工作全环节。
  • 规范政务公开
    工作流程
    要全面梳理、编制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把“五公开”要求具体落实到办文、办会中,加强公开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
  • 完善政务公开事项
    目录和公开标准
    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公开标准。要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升级改造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相关领域信息发布等。区政务公开办要积极做好与区直部门的对接和指导,总结完善试点内容的统一标准规范。
  • 丰富政务公开
    方式
    要根据省政务公开办编制出台的县级政务公开网络平台技术规范,优化本级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内容展现和系统功能,提升发布、解读、回应效果。要结合工作实际,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