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实验中学校务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信息公开条例淮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包括政府信息在内的校务公开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校务公开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在潘集区政府门户网站校务公开”栏目或本单位网站查阅。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办事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政务公开信息分类编排体系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校务信息目录分:学校基本情况学校规章制度规划招生及收费日常管理家校联系五类。受理机构本单位在日常工作日受理校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潘集区实验中学校长室,联系电话:0554-2197998。地址:潘集九华山23号,邮政编码:232082,电子邮箱:1004375512@qq.com。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应当自该校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基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公开以外的校务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等途径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公开范围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校务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本单位掌握的与其自身权益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务信息。受理机构(接受网上和信函申请)本单位在日常工作日受理校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潘集区实验中学校长办公室,联系电话:0554-2197981。地址:潘集区九华山23号,邮政编码:232082,电子邮箱:475462332@qq.com。当面受理点信息公开当面申请受理点设在潘集区实验中学校长办公室,受理时间:工作日的9:00-17:00

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校务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为了提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最好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要信息索取号,本单位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供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校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场提出申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服务业务。申请处理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除了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一)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二)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三)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各单位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四)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但未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五)申请的政务信息不属于受理机关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应当告知联系方式;(六)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七)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八)提请公开的校务信息,由受理单位负责信息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