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河镇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发布时间:2025-12-01 10:24信息来源:潘集区架河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准确掌握政府信息发布情况,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统计范围为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垂直或双重领导的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列入我乡相关政府部门统计范围。

第三条 必须依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上报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第四条 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计制度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汇总、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增强网上报送和网上统计汇总功能。各村(社区)负责本单位的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

第五条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将统计工作作为当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参考依据。 

    正在更新中...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