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淮南康德医院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同时根据市信联办《关于降低重码错码率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对该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撤销登记,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其所持有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正、副本及印章一并作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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