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5 10:52 信息来源: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管理办公室 浏览: 字号:

一、项目编号HH20210603

项目名称: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环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城关镇凤凰花园47#楼1单元1001室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贰拾玖万柒仟元整  小写:29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计梅(组长)、苏正习、徐建(业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取。收取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6月 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6111500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潘集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管理办公室

地址:淮南市潘集区淮潘公路与生态大道交叉口西100米

联系方式:15395541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航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公积金管理中心6楼    

 联系方式18009643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建          曹勤    

电 话:15395541900    18009643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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