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二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推进和规范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进第二次网上公示,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2010年3月,安徽省人民政府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筹建淮南平圩经济开发区的批复》(皖政秘[2010]84号)同意筹建淮南平圩经济开发区,有关政策比照省级开发区执行,主导产业机械电子、农副产品加工、循环经济等产业,规划面积按照一期2平方公里,二期5.91平方公里控制。
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原名淮南平圩工业集聚区、淮南平圩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1.8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淮潘公路,南至淮阜铁路,西至经一路,北至高压通廊。
2007年12月,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政府委托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编制《淮南平圩工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年6月5日,淮南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淮南平圩工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淮环秘[2008]82号),出具了该报告书的审查意见;2016年5月31日,淮南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淮南平圩工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变更为<淮南平圩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淮环函[2016]101号)同意淮南平圩工业集聚区名称变更为淮南平圩经济开发区后,原环评批复(淮环秘[2008]82号)仍有效。
为减缓开发区在先前开发建设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确保开发区更加有序、合理地开发和可持续发展,创建和谐型区域,同时根据《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及《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673号)、安徽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17]1343号)等文件要求,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二、现有环境问题、制约因素及解决方案
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开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制约因素如下:
(1)用地规划和产业布局问题
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现状开发建设中,目前入区的部分项目未按相应的产业入驻相应的产业区,产业布局较为混乱,部分区域规划用地性质与实际建设性质不一致。
管理办公室应尽快制定用地调整计划,完善规划用地的调整工作,后期开发建设时,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规划用地性质进行布局。
(2)入区产业方向问题
目前入园产业主要包括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电子电器、建材、生物医药、仓储物流及其他配套设施等产业,大多数入园项目基本符合园区的规划产业定位。
建议管委会按实际产业项目分部情况对园区产业布局进行调整划分,后期引入项目之时,应合理引导企业布局,要求对应的产业应入驻对应的产业园区,限制布局,避免各产业园项目混乱、不便管理。
制定入区产业规划,禁止引入高污染、高耗能、排放重金属污染物企业。
(3)环境管理问题
开发区日常环境监测制度未落实,监测频次不够;开发区管理层自身队伍的建设和各项硬件设施还需进一步完善。
加强对区内企业负责环境风险防控专员的培训,专员应熟悉企业环境风险源,了解企业和开发区应急预案流程,具备应对各类突发污染事故的指挥和调控能力。定期对区内企业已建项目进行风险排查,对拟建项目进行监督和指导,对储罐区、装置区必须建有围堰、事故池等一系列事故应急设施。
(4)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问题
现有入区项目之间关联度不大,生态型产业链体系亟待完善。开发区整体清洁生产水平距生态型工业园的要求尚有差距,目前尚有部分企业未进行清洁生产水平审核。
开发区应构建主导产业链,加大补链项目招商力度。区内企业应加强污染物控制力度,降低能耗、物耗,提高物料回用率,引入固废资源化技术,全面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完善绿化隔离带的建设,提高开发区绿化覆盖率,进一步增加区内公共绿地面积及防护绿地面积。进一步加强区内主要道路两侧绿地系统的建设。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管理办公室
通讯地址: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
联系人:徐建
联系电话:15395541900
五、承担规划跟踪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全方环境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63441078
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世纪城福徽苑3栋1803室
电子邮箱:chaphium@163.com
六、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起止时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1)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2)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3)对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市民。
本项目第二次网上公示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管理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
附件1
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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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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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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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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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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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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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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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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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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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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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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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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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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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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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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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