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潘集区2020年地方债券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0 14:50 信息来源:潘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浏览: 字号: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

按照地方债券资金使用范围要求,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2020年地方债券资金全部用于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潘集区2020年地方债券资金项目计划》共18个项目,财政资金1800万元,涉及古沟回族乡、潘集镇、夹沟镇、芦集镇、贺疃镇、高皇镇、泥河镇、架河镇等8个乡镇。

现下达给你们(见附表),请严格按照扶贫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公告制。文件下达日期起7日内,要在你单位及项目所在的镇、村公告,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并将公告形式和结果报区主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做到资金报账制。你单位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坚持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严格实行报账制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三、严格确保项目进度与质量。项目计划下达后,60日内务必开工,要抓紧时间组织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成后,各乡镇要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申请区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四、严格执行项目计划。本项目计划批复是扶贫工作检查、验收、报账和审计的依据,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自行调整扶贫资金和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自行变更项目的,视作违规,由财政部门收回项目资金,并削减下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

五、严格落实项目责任制。由区主管部门牵头监管项目,乡镇人民政府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乡镇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总责。

附:潘集区2020年地方债券资金项目计划表.xls

  联 系 人:刘洪涛      通讯地址:潘集区政务中心235房间

联系电话:0554-4983606    扶贫监督电话:12317

潘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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