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城市管理12月份考评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01-13 11:14 信息来源:潘集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 字号:

12月份,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及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围绕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切实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全面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营造了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12月份,区城管办共督察出各类案件466件。通过文字送达形式向平圩镇等12家责任单位派遣案件共466件,结案数354件,按时结案率达75.97%。

(二)高发分析。全区各类案件问题发生数量排列前三位的是:环卫工作类案件位居第一,共164件,处理107件,处理率65.24%;“三乱”类案件位居第二,共130件,处理117件,处理率90%; “三乱”类案件位居第三,共117件,处理84件,处理率71.79%。

二、案件办理情况

(一)日常派遣事项办理情况

本月,潘集交通大队、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创城工作贡献突出,收到区委、区政府通报表彰。区城管办召开2019年度迎检工作部署会,各乡镇(街道)和涉城部门具体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上传达了市城管办《关于开展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年度综合考核现场检查的通知》,部署了迎检工作并提出要求:一是加强统筹领导,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二是做好材料把关工作,各项工作材料要充分、全面、详实,具有说服力,体现工作成效。区城管局加强经营性小煤炉专项整治,12月份收缴小煤炉46个,全部取缔露天烧烤,加大对城区在建工地的巡察力度,积极做好施工扬尘管控工作,查处违规渣土运输行为15起,处罚1.08万元,做好区住建局移交10个案件的办理工作。深入推进市容集中整治,以“一天一路”为抓手,强化路长制责任督查,逐路推进集中整治行动,清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206起,暂扣物品1车。保障做好“第二届中国煤电固废生态治理与循环经济发展大会”参观线路周边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专项工作。规范开展静态交通整治,加强“非机动车道车辆乱停放”的管控工作,12月份拍照取证184台次,处罚39台次(罚款0.39万元)。清除小广告255处,罚款5000元。

(二)重点督办事项办理情况。12月份市城管办巡查事项共37件。其中,市级“三线三边”巡查督办事项37件。37件市级巡查督办事项中,33件已办结、4件未及时办理; 4件未及时办理事项:淮潘公路(陶圩段)天龙架业店外洗车,淮潘公路(古沟段)“纺织袋包装”设置地标广告牌,古沟回族乡对上述2起市城管办巡查事项未进行及时办理,扣20分;二十一中巷内北侧乱堆放渣土,红旗楼商贸街街口车辆乱停放,田集街道对上述2起市城管办巡查“小街小巷”事项未进行及时办理,扣20分。

三、存在问题和要求

(一)部分季节性案件管养、处置不及时。进入冬季,雨雪天气增多,户外广告破损、交通护栏和城市公交站台脏污案件逐步增多,该类案件处理效率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三乱”类问题发案率较高。12月份,各类案件发生数量排列前三位的是环卫工作、“三乱”、城市家具,该3类问题合计案件总数为411件,占全部派发案件的80%以上,影响了城市形象的整体提升。

(三)重点工程未严格按要求施工。如, PPP、三供一业项目的管道在城区内主干道乱堆放,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杂物未能及时清理,部分施工点完工后未及时恢复原样,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区城管办要求各乡镇(街道) 和各相关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围绕市容环境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各项整治工作,改善城市环境、塑造城市形象,持续推动我区城市管理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附件:1、2019年12月份区城市管理各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考评得分统计表。

2、部分乡镇未整改照片。

3、2019年1-12月份潘集区城市管理各乡镇(街道)考评总得分统计表。

2019年12月份潘集区城市管理各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考评得分统计表.xls

乡镇部分未整改事项照片.doc

2019年度总排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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