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㉑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1-09-02 10:16 信息来源:区委宣传部 浏览: 字号:

区医保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今年以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潘集区医保局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履行工作职责,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惠民。

以打击欺诈骗保行动为抓手,办好维护基金安全实事。为管好用好老百姓的“救命钱”,规范医疗机构行为,全面夯实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从2020年开始,医保局多次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以太和医疗机构骗保案件为镜鉴,在全区范围内扎实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全覆盖专项治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实现对辖区内91家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全覆盖,采取定期稽查、随机抽查、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等形式,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约谈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不合规补偿按规定扣减并给予一定处罚,共拒付或追回医疗费用459.5万元,暂停药店医保结算1家,并处罚款1万,净化了基金运行环境。

以落实慢性用药保障为载体,办好群众用药减负实事。为方便参保患者就医,减轻参保患者经济负担,结合慢性病特点和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明确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好门诊慢性病长处方相关政策,在保证医疗安全、规范患者用药的基础上,全区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每次门诊携药量可达到3个月。为解决“两病”城乡居民门诊用药保障不足的问题,增强基本医保门诊保障能力,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积极开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行动,通过实现底数摸排到位、待遇保障到位、药品配备到位,确保今年年底前全区城乡居民参保人群中纳入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化管理的“两病”患者全部按政策享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医保局统一部署要求,区医保局制度化、常态化实施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有序组织区内各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全面推进各项集采任务。

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基础,办好为民服务保障实事。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持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区医疗保障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明确28项经办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公布电话咨询方式及办事地点,构建医保经办服务体系,缩短参保群众办事距离。增设职工征缴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征缴工作,参保率99.8%以上,超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病种分值付费实施后,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计算评分结果、与医保支付挂钩等方式,更好发挥“指挥棒”作用,引导医疗机构减少不合理费用,参保人的看病负担逐步降低。推进实施医疗保障业务“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优化结算方式,改善服务质量。激活医保电子凭证,让参保群众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实现个人信息查询、就诊和购药支付等在线医疗保障服务。

下一步,区医保局将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注重与乡村振兴、创建群众满意窗口结合,梳理医保领域办事难点问题,积极打造群众满意的温暖医保,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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