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⑪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8-20 09:02 信息来源:区委宣传部 浏览: 字号:

区人民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检察工作实际,着眼群众急难愁盼,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区检察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3月起,潘集区检察院按照全区党史学习教育总体安排,成立区检察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研究制定《潘集区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依托“五进五民”方式,出动干警107人次,走访群众114人次,收集意见建议91条,经汇总归类后合计12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正做到“实事为民”。

创新“三访”模式,传递司法温情,提升案件质效。

跟踪回访,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党史学习教育期间,班子成员带队,实地查看潘集区架河一小学“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为落实检察建议,该校已安装26个高清监控,确保校园安全监控无死角,并定期开展有效的法治教育、预防性侵等自护教育,加强对校外寄宿生的安全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

带案下访,察包保户民情民意。2017年,检察长在走访一患有精神病贫困户时,发现其因没有户口导致无法享受各类政策,随即协调各有关单位,帮助其落实户口。“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后,检察长亲自跟踪回访,如今的精神病贫困户语言表达清晰流畅,家中井井有条、明亮整洁,免去了许多因没有户口带来的麻烦。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深入村镇走访一起不起诉案件当事人,耐心释法说理,与当事人寻求同频共振。通过召开案情分析会,检察官联席会,举办公开听证,认真听取各方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效化解信访隐患,当事人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温暖走访,解被救助人燃眉之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温暖控申”理念,针对一起精神病母亲杀害其丈夫的案件,被害人子女系未成年人,缺乏稳定收入来源,我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深入走访,以解决群众现实问题为导向,积极协调区政府和上级检察院,为其争取到7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并探索救助金发放模式,由当地政府托管,逐月进行发放,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7万元。

立足工作实际,着眼群众所想,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

强化主责,法律监督守护公平正义。5月以来,潘集区检察院先后入驻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潘集区人民法院、潘集区司法局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同时加大监督整改工作力度,将专项检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了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3件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的“挂案”,督促公安机关及时清零,充分保障涉案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检察为民,守护美好家园的“绿水青山”。3月份以来,潘集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坚持学史力行,知行合一,充分履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0件,其中包含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制发服务民生类检察建议42件。在办理一起企业违法堆放物料污染环境案中,本院检察长盛吉洋同志协调市院和区政府共同推动,督促该企业投入1200余万元用于环境保护相关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4处煤产品堆放的清理工作,从源头上加强了污染防治管控,强化了环境保护责任,守护了潘集区的碧水蓝天。

强化宣传,深入基层群众讲“法治故事”。潘集区检察院秉承“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带案下村开展法制宣传,在一起公诉案件中走进村里,开展庭审活动,让村民能够“零距离”观摩庭审,为村民呈现了一堂有理有据的法律教育公开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制定《潘集区人民检察院“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周活动方案》,充分结合防疫工作,在线上开展主题宣传工作。以“六一儿童节”为契机,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六一儿童节专题检察开放日,邀请淮南市第二十中学师生到院参观,让师生们直观的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盛吉洋检察长在党史学习教育期间,以“三湾改编”为切入点,为中学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专题党课,让师生们进一步了解了党的历史。结合6·26国际禁毒日,组织线上线下禁毒专题宣传1次,对辖区内社区进行禁毒专题宣传,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禁毒宣传,强化对毒品案件的法律宣讲工作。

建章立制,打通检务公开“最后一公里”。潘集区检察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中,充分发挥树牢群众观念、站稳群众立场、践行群众路线,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化解一批矛盾纠纷,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先后出台《潘集区人民检察院预防和处置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办法(试行)》、《潘集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程序主动告知工作细则(试行)》、《潘集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公开听证工作细则(实行)》等3项长效机制。制度落实以来截止至今,刑事案件主动告知45件108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动告知19件34人;落实检察信访案件“件件有回复”65件;召开案件公开听证14次,增加案件办理透明度,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强化“双提升”工作实效。

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成效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潘集区检察院立足检察业务工作,不忘为民服务初心,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在为民办实事上谋划在前,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我为群众办实事”,激发检察干警内生动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院领导以身作则,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热情,大幅提升检察质效。2021年截至目前,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48件,同比上升率在100%以上。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90%以上,走在全市前列。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监督立案11件,监督撤案4件,纠正违法2件,发出刑事检察建议4件。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0件,去年同期数据为零;向相关企事业单位发送检察建议60件,增幅达到100%以上。接待来访30次49余人,来信8件,接听12309热线12件。对所有信访做到件件有回复,通过短信答复7件,电话答复12件,书面答复6件,当面答复25件,答复率做到100%。

二是“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动法治宣传质效提升。开展巡回法庭,面对面向群众上“公诉课”,法律宣传效果显著;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用通俗易懂的文字,使读者更加直观感知和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出民法典宣传的浓厚氛围。开展“六一”专题检察开放日,更好展现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巨大成就和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突出成效。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禁毒宣传,强化对毒品案件的法律宣讲工作。检察长为中学师生上党课,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

三是“我为群众办实事”,检验检察办案实效。监督公益诉讼专项资金使用,对堤坝修复工程进行走访,为守护淮河堤坝安全贡献检察力量;深入包保社区,释法说理,对邻里纠纷进行矛盾化解,效果良好;深入社区村镇走访,充分了解居民对法律的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温暖控申,对一起案件开展司法救助听证会,帮助申请司法救助;对两案6名当事人进行不起诉公开听证,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潘集区检察院继续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的要求,结合文明创建活动,以提高为群众办实事的能力为导向,持续加力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向纵深推进。一是以现有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基础,把制发服务民生检察建议、开展案件回访、履行案件主动告知等各个项目做深做实;二是以中心工作为指导,探索发现新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三是做好法治宣传,深入结合平安潘集建设,双管齐下,为民办实事,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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