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镇老潘集村不给证明房屋产权

来信人: 王**** 来信时间:2021-09-30 11:35 处理情况: [已回复] 问题类型: 投诉
本人于潘集镇老潘集村因办理个人户用光伏的并网业务需要对房屋产权进行证明,村部书记潘明井以各种理由推辞不给合法产权的户主盖章证明其产权的持有导致迟迟无法递交并网资料 户用光伏的安装在供电系统确认现场条件满足的情况下 村部没有理由进行阻挠 并且证明个人房屋产权是个人行为 村部推辞的行为属于不作为 请政府相关领导做出处理

回复

回复时间:2021-09-30 16:57 回复单位: 潘集镇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你提的问题已经转潘集镇政府部门,尽快要求老潘集村与施工公司协商,尽快解决。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54—239026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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